Netflix紀錄片《受害者/嫌疑犯》觀後心得:制度不能完全取代人性

你知道美國每年發生約46萬起性侵案,但當中只有30%的受害者會報警,更只有1%的犯罪者會被起訴嗎?何以七成的受害者不願報案,甚至息事寧人呢?本片《受害者/嫌疑犯》似乎能給你一個答案。

片中,非營利組織調查報告中心(Center for Investigative Reporting)記者瑞秋.德.利昂(Rachel De Leon)發掘一連串性侵受害婦女,在報案後卻被警方當作謊報者起訴,深陷牢獄之災。利昂不解其由,便展開了獨立調查。本片以利昂作為主要受訪對象,透過她挖掘美國司法制度的缺陷,以及警察對性侵案件的草率態度。

《受害者/嫌疑犯》訪問了幾樁指控性侵卻被當成嫌犯的當事人,並發現此現象背後存在著錯誤認知以及制度缺陷。

美警處理性侵案的手法

令人訝異的是,美國的司法制度仍舊存在著缺陷。當然,這些案件中,人為的成分似乎更大。就如同在片中另瑞秋不得其解的問題:「既然警方不相信被害人,為什麼不駁回(dismiss)就好,非得大費周章逮捕被害人?」關於這個問題,Carl Hersman-退休警員,曾專門調查性侵案件-明白地表示,如果能讓被害人撤回告訴(Recant),那麼警方就能以謊報罪名進行逮捕,不但提升了破案率,而且不用實際調查就能讓手邊的案子少一件。

第一次看這段內容時,我並不太理解其意,因為最初我搞混了「駁回」跟「撤回告訴」的意思。我誤以為「撤回告訴」等同於「駁回報案」,所以無法了解Hersman的意思。

直到我切換日文字幕後,才恍然大悟。相較於中文字幕翻譯「為什麼不駁回」,日文採肯定句「既然警方不相信受害者,為什麼要接受報案?(なぜ被害届を受理するの)」。這樣一來,邏輯就通了:警方受理的報案,代表啟動法律程序,於是報案者就需負擔法律責任。之後,警方再用各種偵訊手段,讓被害人「撤回告訴」,如此就能以「謊報」罪名將刑責加諸在被害人身上。

如果我們反向思考,假設警方駁回報案,那麼被害人可能反應更大,可能去找媒體爆料,反而讓警方難做事。所以,最簡單的方式,反而是先接受報案,再用各種卑劣手段讓其撤回告訴,最後以「謊報」並逮捕結案。

同一段中,Hersman說「I get an arrest and don’t have to do a full investigation.」中文翻譯為「我逮捕犯人,不必進行全面調查。」而日文翻譯則是「検挙率が上がるし、捜査する必要もない。」中文可譯為「提高了破案率,也沒必要進行調查。

雖然《受害者/嫌疑犯》的中譯「我逮捕犯人」並非錯誤翻譯,但沒有反映出背後的邏輯。日文譯文不照字面翻譯,而用「破案率提高了」來解釋「逮捕犯人」為什麼重要。因為警方一旦受理,若沒破案就無法結案;所以即便逮捕的是報案者,也能結案順便提高破案率。

強暴迷思

這種輕忽的態度,對受害者造的人生造成極大的破壞。因為除了法律刑責外,警方甚至利用媒體,公布受害者的長相,藉此恐嚇性侵受害者不要隨便報案。受害者不得不面對各界不知情民眾的抨擊,承受巨大心理壓力。

說到底,警方採取這樣的策略,部分原因可能是性侵案件一來舉證不易,二來耗時長久。對於積案很多的警察來說,能省一事就省一事。甚至,進一步透過羞辱報案者,造成寒蟬效應,打退試圖報案的受害者。

可是,身為警察,難道這些執法人員不知道後果嗎?誣陷一個無辜的人,只為了提高破案率以及漸少自己的案子。為什麼這種行為在組織內是可被容許的?且還是自許人權的美國?

《受害者/嫌疑犯》也訪問了Lisa Avalos,她是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法學副教授,認為這些事件並非憑空發生,而是基於一種錯誤的認知:也就是警方高估了謊報性侵的機率。她表示,謊報性侵的占比,應該在2%-10%之間。而根據這份調查(針對174名五湖區內,中規模警局的警員),警員認為謊報性侵的比率從3%-90%都有,但最常見的是50%。所以,當這些警員已先入為主認為報案者有很高機率說謊時,他們能夠中立辦案嗎?而且,或許正是因警員相信受害者說謊,逮捕時也不會感到良心不安。

人與制度

在《受害者/嫌疑犯》片中,我們也看到了補救措施,即Hersman創辦的課程。Hersman認為,基層員警鮮少受過相關訓練,因此他投身其中,就如我們在片中看到的那樣:請演員扮演受害者與學員互動、邀真實事件受害者分享經歷,讓學院未來面對性侵案時,能更審慎中立。

這意味著,制度流程或SOP,都有極限;真正能避免悲劇的,還是人本身。Hersman要對抗的,就是在警界流傳的強暴迷思,以及貧乏的訓練。至於為什麼他要如此積極,其實也是源自於他妹妹的經驗。

結語

《受害者/嫌疑犯》給了我們以下的啟發:

  • 不要單獨接受偵訊,除非你是社會老鳥。

如同其他紀錄片也提到的,警方經常會利用偵訊手段,迫使原本無罪的人認罪。這類的紀錄片如《認罪口供》以及《謀殺犯的形成》。《受害者/嫌疑犯》片中的女性,都是年輕女性,不但不熟悉法律,也無法負荷警方高壓審訊,或識破其伎倆,進而突然間從受害者轉為嫌疑犯。

所以,無論如何在偵訊時,最好能有律師陪同。

  • 制度必有缺失

世上幾乎沒有一種體制是完美的。有人說專制國家好,因為效率高,國家進步繁榮;但這也僅是表象,背後與看不見的腐敗、特權,將令人民付出更多代價。反之,民主制度雖然保障了大多數人的權利,但再縝密的體制,只要人謀不臧就可能出現腐敗。

雖說台灣人常常覺得有制度、有SOP就能杜絕所以弊端,但可惜事實證明,再怎樣有效率的SOP,也可能流於形式,無法處理人民真正的需求。

這就像鐘擺一樣,過去我們不注重制度,所以有段時間開始強化制度;結果,現在我們也發現,光有制度也無法消除所以弊端,所以又回頭檢視人的角色。但無論如何,社會就是這樣在擺盪與辯論中進步,或許有天我們能找到那個平衡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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