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跑鞋革命》讀後心得:家庭與事業始終是二擇一

跑鞋革命
Reebok創辦人Joe Foster自傳《跑鞋革命》

《跑鞋革命》一書簡介

鞋子百百種,我能叫出品牌的,大概就是Nike、Adidas、Puma等等。至於本書主角Reebok,在此之前時常和Brooks搞混。

《跑鞋革命》是Reebok創辦人喬.福斯特(Joe Foster)的自傳,描述他如何從家家族企業自立,如何創辦Reebok,以及如何將它推向世界。此間過程,驚滔駭浪,往往看似即將翻覆,卻又險象環生。

作為一本商業讀物,喬毫不藏私地講出這段歷程。也正因如此,本書實用價值很高。你看到的不是溢美之詞,也不是交代不清的奮鬥過程。之所以這麼說,是因為有些商業大亨的自傳,往往美化了一些醜陋行跡。

但喬不一樣。書中他自曝了每個階段的心境,包括為了大經銷商而拋棄舊業務員,包括南韓鞋廠提供的低價誘因。更重要的,他坦然自己重視Reebok勝於家庭,導致最後與妻子離婚。

本書關於Reebok的內容,大概到1985年為止。這是因為喬在該年將所有股份賣給美國的夥伴與英國的金主,自己轉任國際部,不再擁有Reebok。1988年,Reebok的銷售額超越Nike獨霸全球,但之後江河日下,先是被Adidas收購後又被轉賣,如今已是Authentic Brands Group LLC品牌管理公司旗下一個品牌。

無論如何,這本書的商業參考價值頗高,詳細記載著Reebok創立的大小事、幸運事以及艱困事,絕對值得一讀。

《跑鞋革命》心得感想

喬·福斯特的夢想?還是父子情結?

現在的Reebok雖然已是國際知名品牌,但難道創業之初喬就在心中有個藍圖,要將Reebok推上國際舞台?這對英國的一家地區製鞋廠來說,宛若天方夜譚。但答案卻是肯定的,喬的眼光從來不只在英國,而是大西洋彼岸的美國。事後來看,若無美國市場的成功,Reebok就無法成為跨國品牌。

現在的國際企業,除了那些成立之初就有政府或大財團支助的之外,多半沒想過最終要名揚國際。但喬的Reebok很不一樣,那時他剛決定以Reebok作為新的品牌名稱,卻貿然地跟專利事務所註一口氣註冊了歐洲、美國與日本的Reebok商標。那時,Reebok僅僅是英國地方鞋廠,喬卻大膽地在三地註冊。喬自己覺得,邁向國際本來就是他要走的路,如果到時才決定保護自己的商標,花費可能更大。所以對他來說,現在註冊雖然也不便宜,但總比Reebok成名時便宜。

以外人的角度看,這個決定極不理性。照理,應該是要等到真的有能力進軍國際時,再思索此問題;畢竟真到了那時,手上的資金肯定比現在充裕,再貴也有辦法擺平。可喬卻在事業起步時,就花了大筆資金註冊商標,不但影響Reebok的財務,甚至一度面臨停業倒閉危機。

不過,我倒是挺佩服喬的堅強心靈,因為他並沒有被「進軍國際」這個癡人說夢的想法打垮。人在制定目標時,多半會先衡量現實,再選擇可實現、具體的去做。如果這麼目標太遠太不實際,那麼現實的挫敗將會侵蝕我們的意志;我們將退縮、逃避甚至放棄。但喬卻沒有,他雖然遭遇各種逆境,但都設法解決,且從來不忘他那遙不可及的夢,也不去想「乾脆專心英國市場就好」。他的戰略目標未曾改變,卻又能專心面對戰術上的困境,一步一步攻城掠地。

能具備如此特質,難道是與生俱來的天賦嗎?也許不是。

喬在書中闡明,他這種性格可能源於童年的父子關係。幼時,父親曾叫他參加賽跑,但不是出自於鍛鍊什麼的,而是賭博。只要喬獲勝,父親就會很高興;如果輸了,就沒好臉色。受此影響,喬一直想要向父親證明自己的存在,要表現給父親看。

這種幼年的情節,即便在父親去世後仍無解開。喬仍拼命地工作,將人生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Reebok上。或許喬將Reebok進軍世界的夢想,與對父親的期待結合在一起,促使他只能向前,只能不斷地在美國探路,甚至把Reebok放在家庭之上。

而他自己和兒女的關係呢?似乎不好。女兒罹病過世時,自己沒能趕回;妻子也於1993年與其離異。基本上,喬那段拓展美國市場的日子,幾乎有半年不在家。

「不幸的是,家庭與事業只能二選一」他如此說。

Reebok顛頗的決策過程

決策好不好,當下難知曉。喬僅在他這一代,就將家傳事業擴張到全世界,獲得巨大成就。一般人或許會認為,他天生就是個生意人,能夠洞燭機先,深耕布局,最後一舉功成。
但故事不是這樣。

喬經營時犯下了不少錯誤,並非事事如意,水到渠成。綜覽他執掌Reebok三十年的歷史,有些錯誤甚至差點害Reebok倒閉:

龐大的專利費用

如前述,喬除了英國之外,又一次註冊三地商標,費用龐大,他卻毫不遲疑。究其因,乃喬初期就以世界為目標,這筆錢乃「必須成本」。可是,Reebok當時連英吉利海峽都跨不出去,怎麼有錢支付註冊費呢?
後來這個決定,讓Reebok積欠專利事務所大筆帳款,差點玩完 。好在,透過一位律師幫忙,免除了停業危機;這位律師也成為Reebok的終身益友,並在處理西班牙商標問題時,幫了大忙。

單押羅倫斯體育,捨棄過去的銷售管道

羅倫斯體育是英國一家國際性的經銷商。當時的總監看到美國足球風潮,建議老闆進軍美國。這位總監也拉入Reebok,讓Reebok的田徑、跑鞋、橄欖球協以及足球訓練鞋進入產品線,一同打入美國市場。

喬接獲合作提案,自是喜出望外。他期待已久的美國市場,竟然就這樣打開了。不過,合作的條件是,Reebok只能提供羅倫斯體育鞋子,這意味著必須切斷現有的銷售管道—從體育俱樂部招募的運動兼業務員。

但喬還是加入了羅倫斯體育。畢竟,穩定且大量的訂單,是工廠最喜愛的模式,況且還是美國市場。

但好景不常,兩年後該總監離開羅倫斯體育,加入另一家巴塔鞋業,同時也帶走了銷售團隊。羅倫斯體育陷入困境,除了短期間難以補回人力,也遭遇了生產技術變革問題,最後經營陷入低迷,直接影響Reebok的生意。
好在該總監倒是挺照顧喬的,立刻安排巴塔鞋業與Reebok合作,彌補流失的訂單。而喬也四處尋找新客戶,最後總算度過危機。

跑鞋革命的終點

1985年,喬脫手了Reebok。因為他知道,沒有充足的資金,無法讓Reebok更進一步。我很佩服這個胸懷,因為要創辦人在品牌蒸蒸日上的時刻,選擇釋出所有股份,交予他人管理,是相當困難的。

但喬也知道,Reebok繼續在自己手上,只能走窄路。於是他毅然決然放棄,讓Reebok迎接其高峰。其實,喬早年在家族事業時,也曾苦於父親而無法放手一搏。直到他和哥哥傑夫離開,自行創業後,才有了現在的Reebok。或許喬的這種心理,讓他在放手Reebok時並沒有太多的掙扎。

而正是這樣的決策,讓Reebok在1988年攀上高峰。儘管,隨著時代的遷移,Reebok仍舊敗給了Nike,但若喬當時不肯放手,Reebok可能永遠沒有登頂之時吧。

附帶一說,雖然喬與妻子琴離婚了,但後來又再婚;喬直到全書末,才提到再婚妻子的名子。可惜本書並未描述她們是如何相遇與結合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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